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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3-15 14:20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4310 字体:

因工作需要,依据广德市司法局《广德市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》规定,经研究决定,面向桐汭街道辖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聘原则和方式

坚持“公开选聘、择优聘任”的原则,采取初选、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二、选聘计划

选聘桐汭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。

三、选聘条件
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组织纪律性与责任心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,品行端正;

(二)具有高中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,具备一定的法律、政策知识水平;

(三)热爱人民调解工作,善于沟通协调,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;

(四)年龄65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;

(五)具有我市常住户籍;

(六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符合聘任条件: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2、参加非法组织的;

3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4、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
5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的。

四、选聘对象

(一)原任符合条件的专职人民调解员;

(二)退休的政法干警等法律职业人员;

(三)退休、退职的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;

(四)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。

五、选聘程序

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任等步骤进行。

(一)发布公告: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告通过“桐汭街道先锋网”发布,请密切关注。

(二)报名:

1、报考人员报名前,应通过“皖事通”APP实名申领“安康码”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,在资格复审、体检环节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安康码、行程卡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。

2、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。

3、报名时间: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,上午8:30-11:00,下午2:30-5:00。

4、报名地点:桐汭街道平安建设部(鼓角楼内老县委楼一楼),联系电话:0563-6025127。、

5、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1)现场填写《广德市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》;

(2)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2张;

(3)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;

(4)其他相关材料。

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A4纸的复印件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按照报考人员的学历、经历、资历、资格证书、业绩能力等各个方面综合评判,主要审查应聘者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等,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。

(四)体检

由广德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。体检工作结束后,由体检医院出具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结论性意见,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。

(五)考察

考察工作根据拟聘任岗位的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,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,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。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,则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考察环节不予合格。

(六)公示和聘任

1、公示:桐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会议研究,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5日。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,经查证属实的,取消资格。

2、试用: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对象,试用期为一个月。试用期间,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,不予聘任。

3、聘任:试用合格后,桐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聘任人员每年签订聘任协议,由桐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,名单报送市司法局备案。聘任期满后,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。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。聘任期间,若出现重大失误、不服从统一管理的,或个人能力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,聘任单位有权终止聘任。

六、待遇保障

在定额补贴基础上,根据调解纠纷难易程度,采取“以案定补”的方式给予案件补贴。

本公告由桐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 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桐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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